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周佳晶)?日前,某教育機構因資金周轉困難,拖欠員工工資總額高達百萬,38名員工手握欠薪憑證,聚集在衡陽市石鼓區綜治中心,“討薪”之戰一觸即發。

石鼓區綜治中心迅速啟動聯動聯調機制,召集法院、教育、信訪等部門會商研判。面對機構經營危機與員工生計難維的“死循環”,綜治中心精準判別矛盾性質,啟動訴訪分離機制,引導員工們由“訪”轉“訴”,通過訴訟方式依法維權。
石鼓區人民法院接收起訴材料后立即開啟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,當場立案分案至速裁團隊,落實訴訟費緩減免,實現“零成本”立案。速裁法官高效組織調解,僅三日即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。為確保協議效力,法院當即啟動司法確認程序,以“訴調對接+司法確認”模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,全程耗時不足48小時。由于金額較大,教育機構未在調解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,隨后,員工們申請強制執行。執行局火速凍結賬戶后發現該機構另有債務,員工們非優先債權人。執行局啟動涉民生優先機制,向其他債權人釋法明理,成功爭取理解與支持,同意該機構優先履行對員工的付款義務。僅用一個多月,100萬元欠薪已足額發放到位。
此案高效成功化解,是石鼓區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、實體化運行、高效能發揮作用的生動實踐——它不僅是接收社會矛盾的“傳感器”,更是精準調度資源、高效化解矛盾的“指揮塔”。聯動聯調機制發揮中心高位調度、部門多元聯動效能,精準判別矛盾風險類型、有效破除部門壁壘,推動信訪、調解、訴訟、執行各環節無縫銜接。本案調解全程貫徹“情理法”融合工作法,即以“情”感人—始終情系民生,深切體察職工生計之艱與機構經營之困,將解決群眾“揪心事”放在首位;以“理”服人—耐心釋法明理,尋求涉案各方達成最大共識;以“法”為據—引導依法維權、開辟綠色通道、優先保障執行,筑牢民生權益保障的法治屏障。“情理法”融合工作法彰顯新時代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璀璨光芒,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,生動詮釋了綜治中心作為基層治理樞紐的核心價值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